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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标题 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97-440606-2026-0004-001-2026-01
交易板块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数据来源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佛山市 河水运片区
采购人/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联系人 及联系
联系电话 0757-83990765
预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8,050,570.24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证书。 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环卫和园林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发布日期 20260924160726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20 09:00:00
官方原始链接 付费后可查看原始链接

公告详情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A4406010001001314001637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12440600568266776A-20260915-000001-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项目代码

2604-440606-04-01-424649

招标条件

1.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以均安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关于镇党委委员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均委决定〔2026〕14 号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97-440606-2026-0004-001-2026-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包括对凫洲河水运片区长约1000米河岸线及周边环境进行清岸后的护岸修复、滨水漫步道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改造、节点提升、环境提升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它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为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位于顺德,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均安镇凫洲河西岸,设计范围起始点为凫洲河西岸的均安大桥至书法大观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提升、滨水码头、人/车行道、人居环境提升、景观廊架建设等。改造面积:约12353.84m²。土方部分:回填碎石、回填土方、驳岸抛石挤淤、挖土方,详见工程量清单;园建部分:施工围堰、新建钢筋混凝土埠头、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广场地面铺装、沥青跑道、新建停车场、廊架、景墙、配套桌椅坐凳、吧台、木平台、布置景石、健身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建筑部分:新建钢结构舞台,党群服务中心外立面翻新,详见工程量清单;排水部分:土方工程、敷设排水管、新建雨水口、新建检查井,详见工程量清单;电气部分:配电箱安装、灯具及其基础安装、手孔井安装、电缆电线安装、电气保护管安装、接地装置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绿化部分:回填种植土、种植乔木、种植灌木、种植花卉/地被植物、铺种草皮、植物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均安镇凫洲河水运片区护岸整治工程,位于顺德,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均安镇凫洲河西岸,设计范围起始点为凫洲河西岸的均安大桥至书法大观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提升、滨水码头、人/车行道、人居环境提升、景观廊架建设等。改造面积:约12353.84m²。土方部分:回填碎石、回填土方、驳岸抛石挤淤、挖土方,详见工程量清单;园建部分:施工围堰、新建钢筋混凝土埠头、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广场地面铺装、沥青跑道、新建停车场、廊架、景墙、配套桌椅坐凳、吧台、木平台、布置景石、健身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建筑部分:新建钢结构舞台,党群服务中心外立面翻新,详见工程量清单;排水部分:土方工程、敷设排水管、新建雨水口、新建检查井,详见工程量清单;电气部分:配电箱安装、灯具及其基础安装、手孔井安装、电缆电线安装、电气保护管安装、接地装置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绿化部分:回填种植土、种植乔木、种植灌木、种植花卉/地被植物、铺种草皮、植物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04月29日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8,050,570.24(元)

投标保证金

16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2.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3.1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证书。

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环卫和园林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6.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40万或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附在资信标“其他材料”中),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25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邮编

528329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招标人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5518277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329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百安北路11号四楼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5389702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本项目适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信用良好投标人可选择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时,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信息,且没有涉及招投标违诺失信的信用承诺记录(以最后一次上传投标文件当日的《信用信息报告》结果为准)。若选择“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自行核查是否符合适用条件,并签署“信用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于上传投标文件当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一同作为投标文件附件提交,无需实质性缴纳投标保证金;选择“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也可同时以现金转账、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026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招标公告【审核稿】.pdf

附件:招标公告.pd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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