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5200-09-04-93549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智能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智慧停车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智能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智慧停车项目非信息化部分建设 | ||||
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智能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智慧停车项目非信息化部分建设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位于广东省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及揭阳市公安局信息数据中心 | ||||
资金来源 | 主要是申请专项债、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构建智慧交通管理系统“1+2+N”模式,即“一个系统,两个中心,N个业务应用子系统”的建设理念,建设揭阳市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有关资料。 | ||||
招标内容 | 主要为揭阳市智能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智慧停车项目的前端站点服务和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有关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5090151.93元,其中前端站点服务费18861258.56元,非信息化部分工程6228893.37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4.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3)承担非信息化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由其派出。 7.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和信息化部分的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格式自拟)。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jygg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0:3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0:30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 ||||
招标人 | 揭阳市公安局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3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魏警官 | 联系电话 | 0663-83382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江泽芝 | 联系电话 | 0663-8258166 | ||
招标监督机构 | 揭阳市公安局、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8234119/0663-829169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