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更改为:[43708066.45]元。
二、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43708066.45]元。
三、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更改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修改部分条款:按照[3237634.55]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五、专用条款15.6“安全生产措施费”修改部分条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893818.60]元报价,不得竞争。
说明:投标人务必以此修改公告为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在交易系统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的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