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30422314.28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修改为:
■[ 30422314.28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
□[ ]元。
■暂定[ 30422314.28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
■[ 30422314.28 ]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项目的招标金额没有发生实际性修改,只是招标文件条款作出格式调整。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投标文件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横琴深合琴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