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标题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项目(水西片区)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水西片区)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交易板块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数据来源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所在地区 广东省 广州市 州市黄埔区
采购人/招标人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620500796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2500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15 14:00:00
官方原始链接 付费后可查看原始链接

公告详情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项目(水西片区)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水西片区)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项目(水西片区)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924-100003-4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项目(水西片区)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112-04-01-42785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水西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项目(水西片区)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标段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项目(水西片区)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京港澳高速以西、广佛肇高速以北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 374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75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297533.56平方米,高层建筑物高度约148.50米。(所有指标数据最终以规划部门正式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负责项目AG0109014地块(复建地块一)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钻探、初勘、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物探、剪切波速试验、钻孔抽水试验、超前钻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及备案,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初步设计部分 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相关部门项目政策中初步设计报批内容及深度要求)。包括场地的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建设方案汇编、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单体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类工作、汇编整理类工作,与本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配合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 75 日历天;勘察工期:每批次30个日历天。 具体节点工期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有关约定。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189.4811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册地在香港的企业(以下简称“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出台新规定时执行新规定。 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方)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勘察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最少由2家单位(即至少一家勘察单位、至少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2026年6月份(含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9-25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0-15 14: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0-15 14: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10-15 14:00:00 开标地点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07号雪松中心2号楼6楼
招标人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1862050079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75号五层501室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李艳婷 联系电话 188188695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1641,020-82181336,020-82112206,020-8211124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附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附件:设计任务书.doc

附件:招标人声明.pdf

附件:招标公告.pdf

附件:红线图.pdf

附件:招标公告.doc

附件: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df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招标文件.docx

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附件:合同范本.doc

附件:招标申请函.pdf

附件:勘察任务书.doc

附件: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附件: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该详情需付费查看

单条详情仅需 ¥0.3

已付费查看过的标讯永久免费回看

请先登录账号后付费查看

或开通VIP会员,无限查看全部详情

开通VIP会员

同地区近期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