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
(3)招标人:东莞广聚智造产业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明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83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283.1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30490.3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5792.7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10,建筑密度为21.99%,绿地率为35.10%,建筑最大高度80米,设计停车位366个,设计住宅户数288户。项目拟建3栋住宅塔楼、连排商业设施、地下室等。(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总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具体如下:(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8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4)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公示结束后(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886.6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9824.28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包括:(1)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装修、消防、人防、燃气、防雷接地、通风与空调、电梯、充电桩、室外工程、环境景观绿化、节能、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2)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本次投标会的投标单位共4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和人工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4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共0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4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当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或等于15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东莞市东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 | 广东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 | 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广东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暗标编号:投标单位1 )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拟投入项目其他岗位人员(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一“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5.4款(2),否决投标。 |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设计方案需精准对接项目需求,展现创新且贴合实际的设计理念确保方案与项目目标高度一致。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2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建筑功能性 | 30 | 评审内容:建筑功能布局需合理且人性化,既要满足使用需求,又要确保使用者的舒适与便利,实现功能与美观的和谐统一。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建筑形式及造型 | 15 | 评审内容:外观设计独特富有创意,内部空间布局优雅且功能性强,同时注重材料的选择与搭配,以营造出既美观又实用的建筑环境。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造价估算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0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00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6分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承接过的建筑项目设计类似业绩: 投资估算≥1亿元的建筑项目设计类似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2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9分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3 分):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除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基本要求外,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6 分): 上述各专业负责人,除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基本要求外,具备工程类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6分。 注: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
3 | 价格评分 | Y= /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设计)设计工作内容、投资估算,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 |||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是否进入定标环节 |
1 | 投标单位1 | 广东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60.72 | 无效 | / | 60.72 | ||
2 | 投标单位2 | 东莞市东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73.08 | 有效 | 15 | 88.08 | 1 | 是 |
3 | 投标单位3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63.45 | 有效 | 15 | 78.45 | 2 | 是 |
4 | 投标单位4 | 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60.83 | 有效 | 15 | 75.83 | 3 | 是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1 | 东莞市东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 | 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 | 广东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否决投标)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东莞市东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