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埕镇综合性商业圈及镇区设施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5122-20-01-72815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埕镇综合性商业圈及镇区设施配套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埕镇综合性商业圈及镇区设施配套提升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大埕镇综合性商业圈及镇区设施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9.24 | ||
| 评标情况 |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均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折算后,折算价由低向高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江门市新会区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4702317.99 元;投标报价下浮率:2.05%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4514271.67 元;投标报价下浮率:6.35%第三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4677828.24元;投标报价下浮率:2.61%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702317.99 |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琰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二级建造师粤244202320231709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粤建安B(2023)0903316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023520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7413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514271.67 |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勇祥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二级建造师闽235202020210129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闽建安B(2021)7339225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35021194安全生产许可证(闽)JZ安许证字[2020]070271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677828.24 |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劲松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二级建造师晋214202020215825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晋建安B(2021)2010005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14A01909安全生产许可证(晋)JZ安许证字[2012]000874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饶平县大埕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大埕镇鸿程大道3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735025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7800141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10月8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大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潮兴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日 期:2026年9月28日 日 期: 2026 年9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