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凤凰产业园二期配套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SSATXC12601602
疑问回复(三)
一、问题编号:WTBH687000
1、问题:招标文件第13页,3.2.5,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本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为人民币 1518269.51 元,不参与投标报价。最终合同价为投标总报价与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之和。”招标文件第14页,3.2.8 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9,632,232.68 元(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投标人认为1518269.51 元为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的不含税价,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的税金1518269.51*0.09=136644.26元仍然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9,632,232.68 元”之中,既然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的不含税价不参与投标报价,为何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的税金参与投标报价?请招标人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