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新安社区街口新村城中村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CAACAA1260195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10月21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发布的《长安镇新安社区街口新村城中村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AACAA12601954)招标项目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1“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1 | 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现文: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1 | 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二、新附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除本补充通知作出的内容修改外,本招标项目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布的文件资料内容不变,投标人可继续使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