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法律文书邮寄及送达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大厦3层B区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单价:65.00元 | 单价:65.00元 |
合同包1(法律文书邮寄及送达服务):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速递服务 | 法律文书邮寄及送达服务 | 符合采购要求 | 符合采购要求 | 自2026年11月20日起按实际产生数量据实结算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 | 符合采购要求 | 65.00元 |
惠志英、李宪民、董红莹(采购人代表)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通知书的同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如下:收款单位: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自贸区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10066700001164。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法律文书邮寄及送达服务 | 1.456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相关规定》,国务院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信件邮寄由邮政企业专营。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处进行采购。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71000 .00元
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188]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方式:81499800
名称: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6-6室
联系方式:029-81882499
项目联系人:黄静宜
电话:029-81882499
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按项目编号 ZCTH2026-09-161 自动关联,共 2 条记录(处置预告 → 竞价/转让公告 → 变更 → 成交结果 → 终止/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