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包公资国交告字[2026]第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租赁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产业准入类别 | 投资强度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2026] 6901 | 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京新高速以南、镇东大街以东、110国道以北、凯风路以西 | 净用地面积88476.99平方米(约合132.72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租赁期限5年 | 大于等于0.8 | 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 | 小于等于40米(同时参考项目的流程和工艺) | 金属制品业 | 大于等于3075万元/公顷 | 318.5172 | 318.5172 | 26.543097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
宗地[2026] 6901:净用地拟以“标准地”形式采用“先租后让”方式公开挂牌供应,工业用地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满经昆区政府对投资协议约定条件审核同意后,承租人可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出让用地申请,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也可在出让阶段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按照《关于供应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110国道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函》,该宗地拟引进产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投资强度≥3075万元/公顷,亩均产值≥300万元,亩均税收≥10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符合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能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承租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至2026年11月16日17时
(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至2026年11月16日17时
提示:因自治区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以下称新系统)要求,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期(20日)内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工作,否则新系统将限制竞买人缴纳保证金,从而导致后续竞买操作无法进行。
(三)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提示:考虑到保证金转账可能存在延迟到账情况,建议竞买人至少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2小时缴纳保证金。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11月16日17时至2026年11月26日17时。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资格审核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17:00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提示:建议预竞得人至少在上传资料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上传资格审核资料,以便及时更正。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以下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48.175.179:8000/portal/index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https://219.148.175.179:9443/PSPFrame_hlht/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CA办理指南》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bszn_4110/zrzy01/202401/t20240124_29415.html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规定时间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竞买人不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http://219.148.175.179:8000/portal/index土地资源专栏查看宗地相关信息。
(九)用地清单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472-2656140
2.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472-6862336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5332392
4.CA互认平台咨询电话:400-998-0000
5.划转保证金咨询电话:0472-6862379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27日